电信服务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6号《电信服务规范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八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05年4月20日起施行。为了提高电信服务的质量,维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利,保证电信服务和监管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制定的规范。
电信服务认证是为了提高电信服务的质量,维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利,保证电信服务和监管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。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时应当达到的基本质量要求,是电信行业对社会公开的最低承诺,同时适用于单一电信业务网或多个电信业务网共同提供的电信业务。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,应当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服务质量指标和通信质量指标。规范所称服务质量指标,是指反映电信服务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程度的,主要反映非技术因素的一组参数。其中通信质量指标,是指反映通信准确性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,主要反映技术因素的一组参数。
noa|挪亚可根据服务商的电信服务质量,综合评审,为符合《电信服务规范》要求的电信服务营运商颁发电信服务认证证书。
电信服务主要是对电信服务运营商的服务机构、服务人员、服务环境、服务设备设施、服务用品、服务提供及持续改进等方面提出要求,以及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,持续性地提升其服务质量,确保顾客满意。
电信服务认证重点关注服务机构的合法与合规、服务环境的安全和卫生、服务人员的健康和专业以及服务提供的一致有效与顾客满意,旨在通过认证手段满足监管部门要求及顾客需求,提升服务机构品牌形象。
○ 第36号《电信服务规范》
○ 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,提高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,增强客户满意度,提高市场竞争力;
○ 通过第三方的客观、公正评价,提高服务机构的公信力,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选择依据;
○ 为行业主管部门提供采信的证据,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,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