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9月22日,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表示,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,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,二氧化碳的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,努力争取到2060年前实现“碳中和”。2021年3月5日,提请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,2021年要扎实做好碳达峰、碳中和各项工作,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。
2021年02月02日,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》意见指出: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,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,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、绿色设计、绿色投资、绿色建设、绿色生产、绿色流通、绿色生活、绿色消费,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、严格保护生态环境、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,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,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,确保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,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。
组织碳足迹核查是以组织为单位,核算组织在一定周期内温室气体的排放量。
碳核查在碳市场中充当着“检察官”的角色,准确可靠的碳核查数据是碳市场有效规范运行的生命线,不仅可以支持碳市场中的履约需求,实时跟踪配额的分配和履约的过程,还可以通过数据的对比体现行业技术的革新,是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核算体系、摸清碳排放“家底”,做好碳达峰、碳中和工作的基础。对于企业而言,碳核查结果是确定企业碳配额的重要依据,是企业每年完成履约的重要环节;具有核证效力,是企业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的依据,是参与全国碳交易的必要准备;有助于企业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,有效管理重点排放环节的减排,促进企业绿色发展,提高社会形象。第三方机构编制与披露的